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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区分强迫症与强迫行为
发布日期:2016-05-10

一提到强迫症,可能大多数人都觉得难以理解。多数人认为强迫症患者的表现比较荒唐、可笑、不可理喻,但是也有人可能会跟他们有相似的经历和体验。强迫症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表现为反复想、反复做。从专业角度来讲,这种“反复想”叫做“强迫思维”,“反复做”叫做“强迫行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就是强迫症的主要表现。

强迫症患者有持续存在、强加的、不想要的思维,并对这种思维感到难以控制。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反强迫同时存在,两者的强烈冲突使患者感到焦虑和痛苦。强迫症的症状明显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能力,且病程迁延,常导致严重的功能损害。

强迫症该如何诊断呢?

一、强迫症的诊断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伴有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体验。

二、患者明知这些症状不合理、不必要、却难以摆脱,迫切要求治疗。

三、患者的工作,学习效率明显下降,对日常生活也产生不良影响,这就是强迫症的诊断方法。

四、病前性格特征及病程可助诊断。病程可长可短,研究病例的病程至少三个月。

五、强迫症的诊断还要排除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脑器质性疾病伴发的强迫症状。

如何对强迫症患者进行评估

1、症状的评估

症状的评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了解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二是对患病的个体做症状的评估,包括症状特点、临床相、轻重程度、发作时是否有相应的背景因素、持续时间及是否伴有焦虑的情绪反应等等。

2、人格特点的评估

在相同的社会因素条件下,只有少部分人会发生强迫症,可见与特殊的人格基础有关系,对患者人格特点进行认真的评估,挖掘其人格的弱点,对治疗和护理有很大的帮助。

3、家庭教育方式的评估

强迫症的发生与患者幼年时的生活环境、所受的教育、父母的教养方式以及患者成人后的行为模式都不无关系,对这些情况进行评估,以便找出问题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大多数学者认为,刻板的、教条的、严厉的不良教育方式,过分苛求自己,追求完美,过分的约束和不宽容都是强迫症发生的因素。

4、心理社会因素的评估

来自工作、家庭、经济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不良刺激均可构成个人心理上的冲突,难以解决的困境和来自生理上的不适均可诱发强迫症,对患者的心理和社会因素进行评估,可明确诱发因素,帮助患者解除心理负担。

正常人强迫行为与强迫症有什么区别

日常生活中,正常人不时也会有一些强迫的表现,例如数阶梯、记车牌号、查看锁门等。加之受到一些书刊杂志的错误引导,会错误的认为自己患上了强迫症。所以大家一定要分清楚正常人偶尔的强迫行为和强迫症症状的区别,正常人的强迫表现区别于强迫症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现时间短暂,断断续续,有时候出现而有时候没有;

2、正常人出现一些强迫现象表现比较轻松,不会影响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

3、没有“反强迫”心理,即从思想上主动的克制那些强迫的内容;

4、当事人做出一些强迫的行为并不感觉痛苦,也没有治疗的愿望。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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