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用评价清单 整顿医药购销环节
发布日期:2020-07-28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通过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意在整顿医药购销环节中,药品生产企业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工作人员给予回扣的行为。
国家医保局介绍,将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主要包括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税违法、不正当价格行为、恶意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医药企业在定价、投标、履约、营销等过程中,通过目录清单所列失信事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