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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农合可异地就诊
发布日期:2007-05-14

  山东:新农合可异地就诊

  为解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因距离本地定点医疗单位太远,就医和报销不便的问题,日前山东省微山县实行新农合异地就诊制度,规定参合农民可以到毗邻的省内县外甚至是省外医院就诊。

  

  微山县与江苏省毗邻。微山县将江苏省的徐州市精神病防治院、沛县人民医院及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3个单位,确立为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参加了微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只要拿着微山县发的合作医疗证,不需要办理任何其他手续,就可以直接到上述县外医院就诊,微山县卫生部门将定期结算农民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

  

  据了解,2007年起,微山县15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共有50.65万农民加入了新农合。由于这个县的高楼、西平等湖区偏远乡镇与县城隔着微山湖,村民就医、报销医疗费用有诸多不便,村民渴望能到县外医院就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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