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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遵医嘱”淡出处方内容
发布日期:2007-04-30

  河南:“遵医嘱”淡出处方内容

  河南省卫生厅日前推出了《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南省所有医院医生开出的处方上将不会出现“遵医嘱”这样的字眼了。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的这一规定,从5月1日起,河南省医院处方将分为4种颜色。普通处方的印刷纸为白色;急诊处方的印刷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儿科处方的印刷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强调处方是一种医疗文书,在医疗纠纷发生时,处方作为法律证据,可直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引用。因此,医生必将更加谨慎地填写处方,处方上的任何内容不得空缺。新的处方都是一式2份,一份交病人,一份由医院保存。医疗单位或医师开具处方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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