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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种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07-11-19

  36种儿童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了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劳动保障部门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儿童用药的药品目录进行了修改,小儿热速清颗粒、小儿化食丸等36种药品被纳入《药品目录》,今后,使用这些药品也可以报销了。

  

  据介绍,此次《药品目录》修订,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此次修订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也作了调整。”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儿童用药新增品种包括13种西药和23种中药,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和此次新增的儿童用药品种,不得调整或另行增补。

  

  根据要求,各地应做好《药品目录》修订后在使用管理上的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要将相关部门制订的临床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用药规范等技术标准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范围,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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