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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牛肉获准输华
发布日期:2017-07-17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输华供人类食用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美国牛肉输华。美国输华牛肉应符合《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
 
  据了解,《进口美国牛肉检验检疫要求》明确,我国允许从美国进口的牛肉指30月龄以下剔骨和带骨牛肉,包括心、肾、肝、瓣胃、牛筋,不包括扁桃体、回肠末端、碎肉及机械分离肉。输华牛肉应来自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注册的肉类企业,须有完善的记录,可以保证追溯到牛只的出生农场;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于美国;不是疑似或确诊疯牛病病牛的后代,不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定义的确诊疯牛病病例的同群牛;屠宰前未使用向颅腔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脑脊髓刺死法。
 
  据悉,2003年年底,美国牛肉和牛肉产品被检测出牛脑海绵状病感染,即俗称的疯牛病,美国农业部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了情况,我国及时颁布禁令,停止了对美国牛肉的进口。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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