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一名6岁男孩在阳台收衣服时,触碰防护栏后触电,最终救治无效死亡。警方和电力人员检查发现,楼上空调外机外壳带电,外机支架和楼下铁防护栏相接触后,导致防护栏意外带电……
儿子收衣服时触电
9月2日,吕红梅和两个儿子在家。看到妈妈在洗衣服,6岁小儿子小宝(化名)和10岁的大儿子小志过来帮忙。吕红梅就对小宝说:“那帮我收衣服嘛”,于是小宝就去屋后的阳台收衣服。
没过多久,小志看见小宝在阳台防护栏上,“一手抓住防护栏栏杆,一只脚在阳台上,头仰着”,喊他名字也没有应答。吕红梅听见后赶紧走到阳台,去抓小宝的脚,“一摸,被麻了一下”。
吕红梅介绍,她急忙让小志到客厅去报警,自己用晾衣杆刨小宝,但没有成功。最后,吕红梅自己爬上窗台,两手从身后快速将小宝身体抱住,从窗台跳到屋内,“从事情发生到把小宝抱下来,前后不到两分钟。”
据巴州区人民医院的抢救记录显示,2日9点26分小宝入院,9点42分由巴中市中心医院急救医务人员进行抢救,10点25分,抢救医师宣布小宝死亡。
楼上空调外机带电
吕红梅介绍,小宝去世之后,自己从医院往家走,发现家门口有民警不让自己回家,“说有电”。通过介绍,吕红梅才和民警进入自己家中。
吕红梅介绍,当时民警用电笔接触防护栏,发现防护栏上有电。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用仪器测量,有190多伏,“把自家的用电总闸关了检测,还有电”。
记者从巴州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东供电所了解到,当天有3名电力工作人员赶往吕红梅家中,用仪器测试,防护栏有196-204V的电压,通过检查,窗户防护栏附近并没有明显的电线线路通过,只是在雨棚上方,看到一个楼上住户的空调外机。
民警和电力工作人员来到5楼住户李彩元家,发现空调外机的外壳上带电,用仪器测试电压值也是196-204V。工作人员说:“通过观察,是外机支架下方和雨棚或者防护栏接触,导致楼下防护栏意外带电。”
随后,电力人员将5楼客厅空调关闭,外机壳检测不再带电,4楼防护栏检测也不再带电。电力人员说:“整个过程,派出所民警全程录像。”
5楼户主李彩元承认看到自家空调外机壳有电。2日下午,李彩元联系空调售后服务的师傅前来维修。修好后李彩元把空调开关拔掉,不敢用了。
三方表示都没有责任
小宝触电后死亡,警方介绍已经排除刑事案件,但是谁应该为小宝的死亡负责,三方都表示没有责任。
李彩元介绍,家中的志高空调2008年购买,在今年7月因不制冷,维修过两次,一直是志高维修部维修,两次都没有发现漏电。说到责任,李彩元说:“是机器的问题,责任应该在厂方。”
记者找到巴中志高空调的销售商,负责人杨波介绍,自己只负责销售空调,空调的保质期只有6年,不管是不是在质保期内,出问题了都应该找售后服务。杨波说:“这个和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负责销售,因为现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分开的。”
而巴中志高空调售后服务负责人胡敏介绍,9月9日,自己到李彩元家去看过空调,整个过程中维修人员没有过失,如果说是空调质量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质检)的权威鉴定。
鉴于三方的说法,小宝父亲杜君表示,以上三方都应该有责任,目前律师正在和三方衔接处理,期待有个结果。另外,杜君和家人也在等待小宝的尸检报告出来,如果长时间没有协商结果,可能选择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如确定触电死亡,空调所有人要担责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介绍,小孩尸检报告出来后,如果是确定小孩触电死亡,楼上住户(空调所有者)是有责任的。空调属于楼上住户所有的私人财产,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楼下小孩触电身亡,他应该负有责任。
陈小虎介绍,作为受害方来说,直接找楼上住户应该是有依据的,如果空调所有人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那可以去找商家和厂家。
即使小孩自身有疾病,被电击只是死亡的诱因,楼上住户也应该承担责任,但可能不是主要责任。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