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8岁的晗晗(化名)是舞蹈室中挥洒着汗水、自由展现着舞姿的“精灵”;半个月后,被诊断为截瘫的她只能躺在医院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而一切的伊始,仅仅是舞蹈练习中的一个侧手翻。12月2日,记者在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脊柱外科,见到了只能卧床的晗晗,家人称,目前仍没有找到合适的治疗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记者调查发现,因不正确练舞蹈导致重伤甚至瘫痪的儿童,其实并不鲜见。
事件:侧手翻后她被诊断为截瘫
11月17日当天,晗晗父亲田先生去舞蹈班接女儿放学时,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她从教室出来一直哭,腿脚好像站不直的样子。”
原来,当天的训练中,晗晗做了一个侧手翻的动作。晗晗回忆,她练习侧手翻时感觉到不舒服,突然腰一软,落了地,就跟舞蹈老师说自己腿没有力气了,“老师让我站在旁边看别的小朋友做。”
之后,她又被要求跟着大部队做了其他动作,其中一个叫“小飞机”,舞者需要趴在地上,以腰腹部为支点,将四肢向上延展。等到下课被父亲接到时,晗晗已处于脱力和疼痛感严重的状态。当天,大部分身体失去知觉的她入院接受治疗。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家人已经带着晗晗辗转了4家医院:当天进入湘雅三医院治疗,在进行加急核磁检查后被收入急诊抢救,2天后仍然双下肢无意识;19日,转院至康乃馨康复医院治疗,“一天后,医生找我们谈话,说了她的状况和可能遇到的风险”,建议转到上级医院;20日,转院至湘雅医院运动医学科,经检查后确诊为:脊髓损伤、髓管空洞、截瘫;27日,辗转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而由于这里没有适合儿童的用药,母亲周女士仍然在联系北京的医院。
“医生说,治疗结果不能确定,并且康复时间是按年计算的……”周女士称,女儿目前仍然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状态,希望能尽快找到治疗的方案,别让孩子的心理落差太大。
老师:无法解释原因拒提供监控
“她说腿没有力之后,老师没有让她平躺休息,并且之后还让她做了别的动作。”周女士认为,“小飞机”也是用腰腹部力量的动作,可能会加剧身体受伤的严重程度。
然而,这一说法遭到了舞蹈培训机构何老师的否认。“上课的流程都是按规定上的,动作是很普通的教学动作,没有超过小孩的承受范围。”何老师称当时一同上课的共有十余名儿童,“大家做的都是一样动作,都没事。”
对于晗晗的意外,何老师表示“无法解释”,如果晗晗家人有不满可以走法律程序。同时,他否认了侧手翻之后的“小飞机”等动作训练。然而,当记者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视频时,对方表示,“现在不方便看监控。”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晗晗受伤后,周女士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成员全部是练舞蹈受伤儿童的家长。截至2日上午,群内已经有200余人。
在群内的交流信息中,记者看到了一段监控视频:一名小女孩与晗晗的情况类似,在翻跟头时,突然脱力摔倒在地。据了解,这名女孩入院后也被诊断为瘫痪。
■医生
儿童柔韧性好也更易受损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脊柱外科医师唐磊介绍,根据拍片显示,发现在晗晗的脊髓周围有水肿压迫,“目前来说,运动造成的可能性比较大。”
“近两个月来,仅我个人听说,湖南就已出现了3起(儿童练舞蹈受伤)。”如今,不少家长在孩子很小时便送去学舞蹈,原因是由于儿童柔韧性较好,抓住时机练“童子功”。对此,唐磊称,儿童之所以身体柔韧性好,是因为他们的脊柱和肌肉韧带都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这就说明,他们身体对压力的承受能力比较差一点,适度锻炼可以,过度可能导致损伤,而损伤的原因往往是一次小小的意外。”
■律师
教育机构如未尽责应担责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八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本事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上课老师存在指导错误,该培训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李健律师还补充道,八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类似损害,适用更加严厉的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则完全由教育机构承担,只有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