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卖劣质眼镜片被查获 几毛买进十几卖出
发布日期:2015-04-21
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件提起公诉。在这两起案件中,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并非是医院中看到的检测仪器,也非是家中常备的血压计等,而是现在颇受爱美女孩子青睐的彩色隐形眼镜。
据检察官介绍,两起案件的被告人王红、秦蝶原来在集市中摆小摊,王红主要经营睡衣、内衣等,秦蝶则主要经营发套以及帮顾客编头发。后来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了彩色隐形眼镜的商机。
2014年11月末,食药监部门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案后先后对王红、秦蝶的摊位进行查处,原因她们销售的彩色隐形眼镜不符合标准。在王红店铺中抽查的五个样品中有两个检验结果为有菌生长,而在秦蝶店铺中抽查的八个样品中有六个检验结果不合格。王红、秦蝶在接受调查时坦白,所销售的彩色隐形眼镜都是从上门的推销员手中以几毛钱一片的低价购买,而这些推销员没有出示过任何经营证件,最后以十几元的价钱卖出,还受到了年轻女顾客的追捧。
在承办检察官问及有无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两名被告人都十分讶异。
检察官告诉记者,彩色隐形眼镜属于“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早在2012年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出台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按照角膜接触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