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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测试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去除PM2.5效果甚微
发布日期:2016-10-26

  负离子空气净化器有效吗?

  10月25日,上海市消保委公布负离子发生器比较试验结果:号称可净化空气的15款发生器,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均不达标示效果。

  另外,室内环境及微生物污染控制专家表示,人工发生的负离子,除去的灰尘仍在室内,单纯采用负离子技术的负离子发生器产品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空气净化器。

  产生空气负离子的同时可能伴生臭氧

  各种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电器纷纷进入市场。许多负离子发生器宣称具有去除PM2.5、净化空气的功能,此类商品因售价低、体积小、耗电少,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对上海流通领域销售的负离子发生器开展了比较试验。本次试验购买了15件负离子发生器样品,价格从88元至689元不等。这15件样品在销售网页上均宣称,可净化空气,去除粉尘、PM2.5、烟雾等颗粒物。其中11件样品的外包装或说明书上宣称为空气净化器或净化器,其余4件样品在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具有空气净化功能。有4件样品在网页或外包装上注明了商品的适用面积,分别为(3-5)平方米、(8-12)平方米、12平方米、(16-24)平方米。

  本次测试的15件样品净化原理以负离子发生技术中电晕放电法为主,该方法为在电极上外加高压直流电源,此类技术在产生空气负离子的同时,可能伴生臭氧,如果过量将可能危害人身健康。

  根据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的规定,此类商品电离装置产生的臭氧浓度不得超过5×10-6%。测试结果表明,15件样品产生的臭氧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次试验参照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该标准适用于颗粒物洁净空气量范围为(10立方米/小时~800立方米/小时)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其中涵盖了小型、便携式净化器,乘用车净化器等)中“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测试方法,将负离子发生器放置于3平方米测试舱内中心位置,将舱内颗粒物污染物初始浓度控制在(2×106~2×107)个/升范围内,开启待测样品至额定状态,每2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颗粒物的浓度,连续测定20分钟,计算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并推导适用面积(注:适用面积(平方米)=(0.07~0.12)×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立方米/小时)),以测试样品对颗粒物的净化能力。结果显示,15件样品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均小于10立方米/小时,适用面积均小于(0.7~1.2)平方米。

  专家:负离子除去的灰尘仍在室内

  据室内环境及微生物污染控制方面专家、同济大学教授李振海介绍,负离子广义上是指空气负离子,即带上负电荷的单个气体分子(氧气)或多分子团(包括水汽等)。市场在售电器宣传负离子发生量动辄数百万个的,指的是人工发生的空气负离子。

  李振海说,负离子净化空气中的颗粒物(如PM2.5、粉尘),被商家大肆宣传,其原理是通过颗粒物在电晕电场电子轰击或氧负离子电荷迁移作用下带上电荷,带电的颗粒由于库伦力的作用,凝并成大颗粒沉降或被吸附于墙壁、地面、床单、衣物、桌面等室内的裸露表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空气中颗粒物浓度。但被去除的空气中的灰尘依旧存在于室内,当然也存在被重新扬起,形成二次污染的可能,而将污染物集中收集是空气净化器的基本特质,因此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消费者需要正确认识空气负离子对室内空气中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有限的辅助净化能力,和它去除污染物的原理,单纯采用负离子技术的负离子发生器产品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空气净化器。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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