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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明:市场化非医改方向
发布日期:2005-10-28

  刘新明:市场化非医改方向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指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刘新明说,我国仿照苏联模式建立的医疗体制,已运行了50年,基本上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而且,通过一些医疗改革,我国的卫生服务体系呈现出了多样化、多层次。但是,从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和民众的呼声来看,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已成为制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两块绊脚石。据他介绍,每年有接近50%的人应该到门诊看病、30%的人应该住院,但他们却因各种原因得不到救治。而且,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的30%又出现在大医院。每年到大医院就诊的人群,有60%至70%都属于基层医院能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因此,他认为,要解决医疗服务领域这两个深层次难题,主要靠政府发挥政府公共管理的职责,进行宏观调控、引进竞争、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而不是放任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刘新明说,国家将医疗服务定位为公共财政支持的行业,这决定了我国医疗市场必然走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体制相结合的模式。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引入市场机制和遵守医疗服务市场规则之间的关系。医疗服务市场有自身的特殊性:需方(病人)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是刚性的,这种需求无法代替、无法预测;而供方(医院或医生)具有天然的技术和知识垄断,扮演着需方代理人的角色、为病人作出疾病判断。因此,医疗服务市场是典型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市场。政府应该引导供需双方向和谐的方向发展。

  

  不少人提出,我国城市医改目标是医院产权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刘新明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将来的医院肯定要进行产权改革,以后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府所属的医院,政府不但要管医院,还要再办一些医院;一类是社会非赢利医院;还有一类是赢利性医院。政府所属医院应是主导,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赢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来体现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而赢利医院是补充,并将对它们确定不同的政策。

  

  刘新明说,除了医院产权改革外,医改还需要靠政府解决以下七个问题。

  

  一, 调整现存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政府需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让人们的就医问题在附近社区就能解决,而不是去建设更大、更强的大医院。

  

  二, 完善医疗资源配置的手段。他说,以前靠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做法,现在看来越来越不合理。不少专家都在研究在适应市场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完善医疗资源的配置,强调区域卫生规划,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

  

  三, 落实政府在医疗保健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刘新明说,政府职责在这几年日益明确,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是政府的基本方向。但是,城市的政府医疗职责还不清晰,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尚未完全覆盖,政府是否继续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否全靠财政补贴等问题还不明确。

  

  四, 有效控制医疗服务的费用,缓解人民就医负担。刘新明个人认为,随着新技术、新药品等进入市场,医疗服务费用上涨趋势不可逆。但是,在过去的20年间,医疗费用的上涨速度超过了我国GDP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人民的支付能力。目前,卫生部同不少专家、学者一道,提出了“以医补医”的构想。

  

  五, 积极引进社会资金、营造宽松的环境,壮大医疗服务资源。他说,不少社会赢利性医院已承担起部分人的医疗需求。因此,在改革中,政府要调整好公立医院的地位,引导更多的医疗机构走改制的道路。

  

  六, 稳妥推进医疗机构改革,不能“一卖了之”。

  

  七,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他说,政府代表着公共利益,因此要运用管理的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管理、体制监管,防止医院虚假宣传、降低服务质量、开大处方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