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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放疗医院将告知危害
发布日期:2005-12-05

  患者放疗医院将告知危害

  记者日前从本市卫生部门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患者在医院接受放射性检查、诊疗前,医院将有责任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切身利益。

  

  这是根据国务院近日公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而作出的具体安排。

  

  《条例》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保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另据悉,时下本市大部分医院的放射科,在诊疗室或是走廊的墙壁上都挂上不少关于放射性治疗的注意事项,比如提醒患者穿戴好防辐射帽子、诊疗室门上诊疗期间不得开门靠近的警示标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