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立药监廉政"五项制度"
发布日期:2007-03-30
中国确立药监廉政"五项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9日公布了礼金礼品登记管理等廉政工作“五项制度”。“五项制度”与此前公布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基本构成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廉政工作制度建设体系的基础。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五项制度”从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礼金礼品登记管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8日公布的“八条禁令”,对在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等项工作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据介绍,从1月26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的集中教育活动。针对监管工作和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重新制定、修订了廉政工作五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