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医院

找专家

查疾病

约门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政策信息

卫生部: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医疗乱收费
发布日期:2007-04-11

  卫生部: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医疗乱收费

  “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绝不允许医疗机构采取任何形式的多收费、乱收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表示。

  

  毛群安在当天卫生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说,遏制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乱收费现象,是卫生行业纠正不正之风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公众对医疗费用偏高问题反响强烈,医疗机构在当前国家投入较少的情况下,确实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毛群安说,但在医疗机构收费问题上,绝不允许医疗机构采取各种形式违规操作,多收费和乱收费。

  

  他强调,卫生部对于医疗机构乱收费现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卫生部近日通报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的处理情况,院长周汉新被撤销职务,其他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毛群安说,希望这一事件引起各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要配合开展医药促销员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对医疗机构收费加强监督管理。

  

  毛群安介绍,近几年来,通过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医院公开收费价格,如单病种限价、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多种措施,群众的医疗费用已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另据了解,卫生部将于近期公布2006年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