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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监管并重治药价
发布日期:2007-04-17

  英国监管并重治药价

  英国的药品价格监管措施主要针对两大类药品,一类是针对专利处方药,另一类是针对非专利处方药。对前者,英国自1978年起推行“药品价格调控计划”,在该计划下政府通过控制制药公司的利润达到管理药价的目的;对后者,英国从2000年8月起实施了最高限价制度。

  

  英国“药品价格调控计划”是英国政府与作为制药企业代表的英国制药工业协会经谈判签订的一个协议,每5年修订一次。根据最新的“药品价格调控计划”,制药公司可以自行制定专利处方药的价格,但销售给英国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该药品的利润率应保持在17%到21%之间。每个制药企业的上述药品具体目标利润率由卫生部根据其在英国药品市场的经营状况、资产和药品的创新程度等进行确定。

  

  根据“药品价格调控计划”,当制药公司的实际净利润超过目标利润的25%时,该公司或者降低一种或几种药品的价格,保证其净利润下降到目标水平,或者将公司超额的利润转交给卫生部。如果公司的利润只有目标利润的50%或更低,公司可向卫生部申请提高药品价格,使其利润能达到目标利润的80%。

  

  英国制药公司一般自愿加入该计划,加入计划的公司每年必须在指定日期前向政府递交年度财务报告,政府根据该报告进行审查。为了有效解决加入该计划的公司与卫生部之间可能产生的问题,有关各方共同设立了一个由3名成员组成的仲裁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和一名成员由卫生部提名,另一名成员由制药工业协会推选。该计划自实施以来对相关药品的价格上涨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对于非专利处方药的价格,英国从2000年8月起实施最高限价制度。最高限价覆盖范围只限于那些销售给药店和配药师用于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非专利处方药,涉及药品500多种,各种相关药品的最高限价通过参照历史价格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利益来确定。自从实施这一制度后,制药公司向社区药店和配药师提供的非专利处方药的价格一直比较稳定。

  

  在药价监督方面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很多,比如对制药公司历年来的经营和销售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对纳入“药品价格调控计划”的销售情况和没纳入该计划的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对比某制药公司和其他类似企业的经营活动;对各制药公司每年的成本、资产和利润水平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上这些评估和对比可为确定药价提供依据。

  

  在自行监督的同时,英国政府还注重发挥制药工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让它们运用自己的严格规范、权威性和号召力协助政府,监督药品营销,坚持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