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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发布日期:2007-04-18

  山西: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山西省卫生厅日前出台规定,2007年年底以前,山西省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收费。

  

  据了解,山西省目前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00余所。从2006年开始,一些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已经对部分病种试行了单病种限价。

  

  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王峻表示,除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以外,2007年山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继续完善济困病床和门诊号的管理,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不超过45%(药品收入中抗生素部分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同时将扩大二级甲等医院临床检验报告“一单通”制度的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