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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降价药不降价被究责
发布日期:2007-05-24

  发改委:降价药不降价被究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下发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发改委检查重点将集中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无推迟降价药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等情况。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发改委下月起重点检查医药价格

  

  晨报讯(记者邢飞)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下发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值得注意的是,降价药品的政策落实情况将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国家发改委在近年来已先后二十余次出台了药品降价政策,然而由于部分降价药品在市场上“失踪”以及个别地方执行不力令中央多道降价令打上折扣,导致许多民众并未享受到降价药带来的福利。

  

  昨天的通知中,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被列入此次检查的重点,发改委检查重点将集中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有无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使用或少使用政府降价药品等情况。

  

  此外,列入发改委此次检查重点的还有,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通知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近年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要选择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发改委此次将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直接检查。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对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问题,要集中检查力量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与纠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沟通案件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