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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院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须公开
发布日期:2007-09-26

  卫生部:医院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须公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卫生部网站了解到,即将于明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院务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医院要向社会公示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捐赠资助情况等,卫生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全国选择20家至30家公立医院建立示范点,《院务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医院要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一律要列入院务公开目录范围。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除了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需要公开外,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也要向社会公示,医院见习医生、实习医生的情况要在医院门诊大厅、或正门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公示牌公示;医院还要设立指示标牌、路标,向患者提供周边交通信息,如公交车停靠站站名、院外周边停车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