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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发虚假医药广告情节严重将送司法机关
发布日期:2008-05-04

  呼和浩特:发虚假医药广告情节严重将送司法机关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获悉,为遏制和打击发布虚假违规药品、医疗广告的行为,5月起呼和浩特市将开展大范围的药品、医疗虚假、违规广告拉网式整治活动,发布虚假违规医药广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的专项整治重点,主要为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医药的广告和超出审批范围、备案内容的广告,以及含有夸大疗效、变相保证治愈疑难疾病、未标注通用名称等内容的广告。

  

  此外,超范围的处方药广告,“著名专家”“痊愈患者”及公众人物代言的广告,以及利用新闻稿件、报告文学和健康专题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的医药广告,也都在打击整治之列。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副局长任建国介绍说,专项整治将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力争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整治中一旦发现发布虚假违规广告的行为,将予以勒令停止发布、罚款、取缔等处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