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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
发布日期:2008-05-30

  西藏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

  记者29日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近年来,西藏采取了医疗费用全报销等多项特殊优惠政策鼓励农牧民孕产妇到医院分娩,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

  

  由于受观念、习俗以及交通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西藏农牧民孕产妇多数不到医院分娩,而是在家自行分娩,或者经由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助产士接生,导致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始终在高位徘徊。解放初期,西藏孕产妇死亡率高达5000/10万,婴儿死亡率为430‰。

  

  据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对农牧民孕产妇实行的各项特殊政策在全国范围来说是最优惠的。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农牧区医疗基金的大病统筹基金中实行100%的报销。

  

  同时,对住院分娩的农牧民产妇奖励30元,对其护送者奖励20元,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孩子免费发放一套婴儿服。对运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和抢救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给予报销。从2000年开始,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还给予了住院分娩的孕产妇一定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等。目前,西藏农牧民产妇住院分娩率已从1999年的15.61%提高到2007年的43.26%。

  

  此外,西藏还加大了对基层产科人员的培训,通过逐级培训、进修、邀请援藏医疗队、组织产科专家赴县指导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对那些因各种原因不能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到产妇家里实行消毒接生,并且免收医疗费用。

  

  来自卫生厅的数据显示,2007年,西藏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54.6/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