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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对口保护婴幼儿消毒安全
发布日期:2005-12-16

  地方标准对口保护婴幼儿消毒安全

  “冲一冲,用洗手液洗洗手掌,洗洗手指,再洗洗手指缝,最后甩一甩,擦擦干……”中福会托儿所亲子园内,2岁的咪咪和洋洋在老师的指导下,洗干净了小手。昨天下午,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就《医院用婴幼儿(含新生儿)皮肤黏膜消毒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等三个地方卫生标准的贯彻执行,对本市托幼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

  

  记者昨天下午跟随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检查人员在中福会托儿所看到,托儿所配备了专供婴幼儿使用的洗手液,并在洗手池一边的墙上张贴了洗手的步骤,咪咪和洋洋卷起袖子,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地把小手洗干净。

  

  随后,卫监部门又来到普陀区妇幼保健院,记者在现场看到,护理人员正用专用消毒液在新生儿的脐带残端涂擦进行消毒。

  

  据了解,为加强本市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2005年内,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相关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制定《托幼机构空气、物体表面的卫生要求和检验规程》、《医院用婴幼儿(含新生儿)皮肤黏膜消毒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和《消毒剂生产环境卫生要求》三个地方标准,并由技监局予以颁布。市卫监部门表示,这三个标准的出台对保证消毒剂产品质量,保护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良好成长以及控制疾病在托幼机构和医院内的传播将起到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