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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儿童溺亡事件“哈哈笑”,怎能不激怒群众?
发布日期:2013-08-01

  日前,一张武汉地方干部笑着处理儿童溺亡的照片引社会热议。记者7月31日从溺亡者家属和涉事的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得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朱某在处理儿童溺亡事件时表情轻松,面带笑容,此举激怒了来访群众。(7月31日人民网)

  儿童溺水身亡,导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命运,作为其父母有多悲伤,人们都是可以清楚地预料到的。从本事件来说,作为水塘的所有者、管理者,可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退一万步说,即使街道办事处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起码也有道义责任,也应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安抚,抚平其心灵的创伤,使其尽快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作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朱某来说,其在处理儿童溺亡事件中的一举一动,代表的都是街道办事处的形象。作为溺亡儿童的父母,正是悲伤过度的时候,街道办事处有责任和义务为其平抚平心灵的创伤。虽说儿童与朱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但人心都是肉长的,谁都会替溺亡儿童悲伤的,不知朱某怎么会笑得出来,难道真的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公务人员只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对待主人要尊重,要客气,要笑脸相待,本是无可厚非的。但笑也要分场合,看情况,在处理儿童溺亡事件时表情轻松,面带笑容,就不仅仅是东施效颦的事那么简单了,更像是给人一种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感觉,此举能不激怒来访的群众吗?

  群众的义愤填膺和媒体的曝光不知是否让朱某有了愧疚之感,作为朱某来说确实应该认真反省,“亡羊补牢未为晚亦”。“解铃还须系铃人”,我们衷心希望朱某能真诚地向溺亡儿童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求得溺亡儿童家属的家属真心谅解,才有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一场风风烈烈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几个环环相扣的规定动作和一些自选动作,相信最终是能够解决党内存在的脱离群众的种种痼疾的。只要我们能加强沟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相信这一儿童溺亡事件最终能得到圆满解决的。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龙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