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精神病指标”,调动人力资源强行干预患者生活,不仅没有依法办事,更是与法律精神和规定背道而驰。
据报道,在河南郑州,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这一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被扣分和督导,这让不少基层医务人员感到压力山大。摊派“精神病指标”,更让公众感到错愕。
本来,关爱精神病患者,为了医治和防止引发社会问题,预先掌握相关信息,以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其初衷不乏善意。但在实施过程中,却由于“指标考核”这一错误做法,把好经念歪了、好事办坏了,个中症结,值得深思。
首先,“一刀切”的量化指标,严重脱离社会现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绝不可能按照人口2‰平均分布,具体数字是多少,得通过扎实调查、科学诊断、客观统计来确定,而不能拍脑袋、想当然。凭一纸文件说多少就多少,到处都是一个标准衡量,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更重要的是,硬性指标产生的考核压力,传导到医务人员身上,带来种种执行问题,侵害了患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郑州,按照2‰的标准,许多社区根本完不成筛查任务。为了凑人数过关,一些医务人员不惜将没病的查成有病,将轻度的说成是重度的。为了完成“精神病指标”,竟然硬生生逼出了“被精神病”的悖谬结果,这必然给公民权益带来伤害。
根据新的《精神卫生法》,患者自愿、患者权利至上等原则体现于各个条款,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郑州的卫生部门通过行政方式,摊派“精神病指标”,调动人力资源强行干预患者生活,不仅没有依法办事,更是与法律精神和规定背道而驰。
按文件不按法律,权力盖过了权利,说明在一些管理者意识深处,法治观念依然匮乏,管制思维依然顽固。不清除这些观念障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就会陷入“要数不要人”的歧途。
取消“精神病指标”固然容易,但如何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显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破解。从更大层面看,全国各地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纳入基层疾控体系,需要有效对接和充分融入,为患者编织充满尊重、理解、关爱的权益网络。这不只是郑州一地的乱象,也不仅仅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难题,而是一个牵涉面甚广的社会课题。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陆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