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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支架被滥用,行医权的法律支架在哪里?
发布日期:2014-07-02

  内蒙古赤峰市患者黄金海,因冠心病体内被一次性植入9个心脏支架,总额15万元手术费清单中,心脏支架超过了10万元。术后症状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日趋严重。9个心脏支架,是病情需要,还是过度医疗?记者调查发现,直径只有2到4毫米,重量不足万分之一克的心脏支架,价格不菲却被严重滥用。而对于心脏支架的使用,国内也无强制性法规和监管措施。(6月30日《新京报》)

  心脏支架被滥用,早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个患者的冠状动脉里放了9个支架,真的会是医疗需要吗?这似乎成为人们心中的疑问。而对于医生自己来说,他们必然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真的是滥用。

  这样说,有人会说笔者太武断,你又不是医生为咋就知道放9个支架是滥用?这还源于一次经历。今年5月份的时候,我母亲因心脏病去医院治疗。一位医生看了片子后明确表示必须放支架,价格一个是1.5万元,这是国产的支架。恰巧,省里的一位专家来了,他当场就表示不能放支架。因为按照国家的医疗标准,只有当冠状动脉堵塞60%以上的时候,才能放支架。这位专家给我的解释是,心脏支架也是需要占据冠状动脉领地的。如果仅仅堵塞60%,放进去的支架和起到的效果已经抵消了,虽然其撑起了一定的空间,可是支架也占据了一定的空间,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只有在冠状动脉堵塞特别严重的时候,放入支架,患者才会有“轻松”的感觉。而且心脏支架放置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放置的标准是能不放就不放,能少放就少放。

  但是,就在这位专家离开的时候,医生还是动员我为母亲放支架。当然,我选择了听省专家的话。因为,在这个医院里,只有省专家没有利益牵绊。放9个支架没有明显的感受,实际上就是滥用了支架。但是,我们想想,这被滥用的是支架吗?其实被滥用的是行医权。

  面对医生,患者总是门外汉。如何治疗,他们也有选择权,但是由于自身没有相关知识,这种选择权是形同虚设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就要给行医权放上法律支架。正如法律一样,同样的犯罪也有一个判决的范围,是8-10年,还是10-12年,法官自己掌握。医生看病也要实行这样的办法。疾病虽然是一个种类,但是在临床治疗的时候也有不同的地方,可以给行医权划定一个范围。针对不同病种,赋予他们一定权力,权力可以有一个最高的限定。比如什么样的心脏病最多能放置多少心脏支架也要有一个范围。有人说,疾病虽然相同却又不相同,这样做是不是太教条?实际上在专家眼里,划定范围应该不存在技术问题。

  说白了,心脏支架被滥用,还源于这种医疗设备可以赚钱的原因,如果也实行零差价销售,我想就会好不少的。根据中国医疗外科植入专业委员会统计,2000年我国心脏介入手术的数量是2万例,到2011年达到了40.8万例,增长近20倍,并以每年约30%的速度增长。这种快速的增长里,究竟是人们的心脏问题多了,还是医院的问题多了呢?心脏支架被滥用的背后,实际上是行医权少了法律支架的原因,这滥用的是行医权。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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