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很早以前就有医生断言:每个人都发生过心律失常。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心律失常的机会更多。那么,发生心律失常是否都需要治疗呢?
我们知道,心脏的功能是通过收缩和舒张来推动全身的血液循环,而心律失常往往会使血液循环受到影响。不过,有很多心律失常对血液循环的影响是相当小的。因为人的心脏“跳动”并不像钟表或其他机械那样死板,它常常会随着身体需要,调整“跳动”的强度和速率。
比如,一次早搏发生时,心脏当时的血液搏出量会减少些,但在经过一个代偿期后,紧接在早搏后的一次心脏搏动即较为有力,把早搏时少搏出的血液马上补足。一般说,每分钟只有几次早搏的人,其心脏血液的排出量仍是正常的。正常人在清醒安静状态下心率为60~100次/分钟,低于此叫心动过缓,高于此叫心动过速。但实际上当心率不低于每分钟40次或不高于每分钟140次时,心脏的排血量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因此,这样的心律失常通常都不是必须要治疗的。
心律失常是否需要治疗,还得看自觉症状的轻重。有的人每次早搏都有不适感,出现心前区上冲、下沉或扭动的感觉。有的人心率稍慢一些就感到头晕,有的人心率稍快一些就觉得心慌。对这些人,用一点药使症状减轻些当然也有好处。但是,不少抗心律失常的药都有毒副作用。所以在决定是否用药、用什么药、用多大剂量时,应该全面地权衡利弊,从得和失两方面考虑。首先应考虑在药物以外想办法调整。比如尽量保持生活规律,避免劳累和情绪波动,戒烟、戒酒等。
一般只有当早搏次数超过每分钟5次,自觉症状又较重,经上述调整后仍无好转时,才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
对于过缓性心律失常(即每分钟心率低于40次),如窦房结病变或各种传导阻滞,如果是属于新出现的或时有时无的,说明有好转的可能,应抓紧时间找医生治疗。如已成定局,心率又特别缓慢,有长时间的间歇,引起明显头晕或昏厥等症状,则宜安装心脏起搏器,以保平安。心率每分钟在50次以上,无明显症状的,可再观察一段时间,暂时不做治疗。
可见,心律失常者是否需要治疗,应由医生进行全面分析,区别对待。患者切忌自作主张,随便买药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