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受孕与人种退化
发布日期:2013-05-24
全国“两会”期间,湘籍政协委员卢光秀提到这样一件事:卫生部曾发现某市计生研究机构所设的门诊部,不按照一个供精者所供精子至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的规定,曾在一年多时间里反复使用十几名供精者的精子,致使近200名妇女怀孕。为此,这位国内外著名的人类生殖学专家建议将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管理纳入人大立法,防止出现社会风险极大的“同精多孕”现象。
为了防止近亲繁殖,导致人种退化,英国人普遍反对在人类辅助生殖过程中滥用精液的违法行为。其他西方国家对试管婴儿生育技术大都通过立法作了严格的监管规定。如果出现“十几人使两百妇女怀孕”的事情,等着当事医生的将是冰凉的手铐。
眼下,自愿捐精者并不难找,精子保存技术早就不成问题。从资源储备、操作层面上说,严格按照“一个供精者所供精子至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的规定办事,应该不存在任何经济或技术上的障碍。作为“外行”,相信大家都会这么认为。然而,那家门诊部却另有盘算:通常情况下,每10个捐精者经检查后大概只有20%左右的合格率,接受捐精的医疗单位还得为每个捐精者提供价值约2000元的体检费。另付捐精者误工费、交通费150元/每人次。检查合格的精子经过冷冻保存后,仍须再次进行艾滋病检测。全部费用大约在2500无左右。
让“十几人使两百妇女怀孕”等于让一个人干了三、四个人的“活”,“节约”下来的医疗成本少说也有几万元。面对如此巨额的利润空间,那家门诊部估计欣喜若狂,早就把相关法规丢到爪哇国去了。
如果那两百婴儿有一半生活在同一座或邻近城市,谁能担保他们长大成人后不会出现“哥哥”爱上“妹妹”,“姐姐”迷上“弟弟”的畸形恋情?近亲婚配的悲剧一旦大面积发生,给家庭、社会带来的痛苦与麻烦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