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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结核病易感人群
发布日期:2014-09-26

    24岁的小芳怀孕1月余,近期出现恶心、呕吐、乏力、食欲差,小芳以为是妊娠反应所致,未引起重视。这几天,她又出现胸闷、气促及持续发热等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得知患了肺结核。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犯身体各脏器,主要侵犯肺,临床分为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妊娠合并结核在发达国家已少见,但在发展中国家并非罕见,大约占妊娠妇女的2%-7%。

    为什么孕产妇易患结核病呢?这是因为孕产期妇女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卵巢激素增加,肺部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等,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患病。

    妊娠结核病的早期临床症状不典型,从而易导致就诊过晚,病情恶化,部分甚至不得不终止妊娠。当孕产妇有下述情况时,应警惕合并结核病的可能:1、妊娠、分娩后出现咳嗽、发热、血痰2周,抗炎治疗后症状无改善;2、出现午后低热、盗汗、乏力、体重减轻;3、既往有结核病史,未规律治疗;4、与开放型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5、有易患结核病高危因素:贫血、营养不良、HIV感染等。

    为防范妊娠肺结核的发生,建议女性怀孕前要做好产前检查及卡介苗的接种。妊娠前对结核病进行筛查,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在治愈后停药半年以上(1-2年后)再考虑妊娠。既往有结核病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以便早发现早治疗。

    (来源:大众卫生报)

    (作者:汤渝玲 长沙市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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