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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识别“情绪性自杀”
发布日期:2015-05-22

    2013年6月23日, 20岁的四川崇州女孩小倩在高考复读1年后,因离理科三本仍差6分,选择了割腕、喝农药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2014年6月24日,合肥18岁的考生小李因成绩不理想,查得分数几小时后,从27楼坠落身亡。每年高考过后,都能听到这样令人痛心的消息……

    在心理学上,这类因遭遇挫折后突发的自杀称之为“情绪性自杀”,是当事人在遭受打击后对生命与尊严之间的一次错误选择的结果。这种错误选择是由于当事人的认知发生了错误,把挫折的后果极度放大,心理防线完全崩溃所致。一个人在遭受较大的意外打击后,他(她)会出现情绪上的剧烈变化,有的表现为情绪低落、抑郁状态,有的表现为兴奋、躁狂状态。不同的原因,不同的个体,他们所表现也不同,这就是心理学所说的“应激障碍”。一旦出现这种障碍,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不及时给予行为干预和治疗,就有可能发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随着社会的进步,心理学上提出了要提高人(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抗压能力、耐挫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挫折和打击。

    人的一生中都会出现短暂的情绪低落、抑郁的状态,有的人能很快自行调整,有的则会留下很久的阴影。当人的情绪处于低落状态发展到自杀的程度,它会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若家人或朋友能及时发现,及时的建议他到医院进行心理咨询,寻求帮助,或到医院心理科寻求治疗,那样就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来源:大众卫生报)

    (作者:马遂意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心理失眠科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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