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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状态自测有法
发布日期:2006-11-28

  1.疲劳的主要诊断标准

  (1)持久或反复发作的疲劳,持续在6个月以上;

  (2)根据病史、体征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以排除引起慢性疲劳的各种器质性疾病。

  2.疲劳的症状标准

  (1)体力或心理负荷过重引起不易解除的疲劳;

  (2)没有明确原因的肌肉无力;

  (3)失眠症状普遍存在,多梦或早醒;

  (4)头涨、头昏或头痛;

  (5)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

  (6)食欲不振;

  (7)肩背部不适、胸部有紧缩感,或有腰背痛、不定位的肌痛和关节痛,无明确的风湿或外伤史;

  (8)心情抑郁、焦虑或紧张、恐惧;

  (9)兴趣减退或丧失;

  (10)性功能减退;

  (11)低热;

  (12)咽干、咽痛或喉部有紧缩感。

  3.体征标准

  (1)低热,口腔温度37.5℃~38℃;

  (2)咽部充血,但无明确扁桃体炎症;

  (3)可触及小于2厘米的颈部淋巴结肿大或压痛;

  (4)未发现其他引起疲劳的疾病体征。

  如果你同时具有2项主要标准、6项症状标准和2项体征标准,或累计具有8项以上单纯的症状标准,即可确诊为疲劳状态。

  来源:《健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