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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超范围整形医疗
发布日期:2014-02-21
    沈阳市整形美容市场的信息显示,多家小诊所竟敢承接需全身麻醉的大型手术,违规超范围行医给求美者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记者以“改脸型”为由,近日在沈阳多家美容整形机构暗访。某美容整形门诊部马主任介绍,他们的崔院长每个月要做20例到30例削骨手术。随后崔院长为记者做会诊,告知“需全身麻醉,削下颌角、重塑下巴,住院一个月。”
 
    记者又来到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的某美容诊所,诊所唯一的主诊医生陆院长表示可以“改脸型”,3万块钱左右。“我是全科医生,不管是双眼皮、隆鼻,还是打瘦脸针、改脸型都可以做。”他说。
 
    走访中除两家整形医院表示“医院没有资质”,坦言“超范围行医会使求美者有危险”之外,大多数机构称可以做大型手术。当问及主刀医生和医院的资质时,一些咨询师闪烁其词躲避话题。
 
    那么,是不是所有美容机构都能做“改脸型”手术呢?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对各层级美容整形单位的整形项目进行严格分级。其中“改脸型”是“四级项目”,即“操作过程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美容外科项目”。
 
    与此相应,我国按照层级由低到高,将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分为诊所、门诊部、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整形科四类,其开展手术的级别也不一样。例如“四级项目”只有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整形科才能做,而上述“改脸型”的美容机构,分属门诊部和诊所,根本就不具备相关行医资格。
 
    沈阳一位从业近20年的整形医师透露,一些较低层级的诊所和门诊部,按规定只能做类似割双眼皮、微创填充等小手术,但为了生存和盈利,超范围行医已成为常态。
 
    《中国美容整形外科杂志》主编高景恒表示,像“改脸型”这类美容外科“四级手术”,存在很大风险性,求美者要对整形机构有无超范围行医格外关注。
 
    (来源:新华网 作者:彭卓 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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