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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记账结算 非沪籍儿童也纳入住院基金
发布日期:2007-05-30

  从今年6月1日起,享受上海市少儿学生医保的保障对象,其住院医疗费用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将实行记账结算。上海市医保局和市少儿住院基金会昨天同时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将把非上海户籍、在本市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幼托机构就读的学龄前儿童也纳入覆盖范围。低保困难家庭的儿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将由政府出资。

  据市医保局介绍,以往少儿学生医保结算的办法是家长先垫付,持有效发票在3个月内到各区县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报销。为进一步把这件惠民实事做好,从今年1月起,有关方面在浦东、普陀、宝山和南汇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院记账结算试点,病家出院时即可免付由政府承担的可报销费用的一半;4月初又有125家定点医疗机构加入记账结算行列。截至昨天,有3000多人次享受了记账结算的便捷。从6月1日开始,全市324家医院都将全部实行记账结算。

  由上海首创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为76.5万余人次共支付6.2亿余元。为进一步扩大这张“生命绿卡”的受惠对象,从今年9月1日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将把非上海户籍、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托幼机构就读的学龄前儿童纳入覆盖范围,受益人群8万人左右;政府还将出资让部分低保困难家庭的孩子也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全市受益者近10万人。

  参加少儿住院基金者一旦因伤病住院,有一个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5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之后,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后结算免交50%的医疗总费用(没有纳入医保范围、需自费用药的费用除外);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慢性肾脏衰竭5种大病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也可由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金额累计可达10万元。

  市医保局昨天明确,少儿学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仍由原规定渠道解决。市民如需咨询少儿学生医保制度政策,可拨打市医保咨询服务中心咨询热线962218或登录市医保局网站www.shyb.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可致电市少儿住院基金办公室(63237329)和各区县少儿住院基金办公室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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