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幸的小男孩被送到医院抢救室但没能被抢救回来。
民警赶到医院了解情况
昨天上午10时许,深圳市一家医院内一男子当众将一名1岁大婴儿摔死。据知情人士透露,可能因为亲子鉴定后发现婴儿非亲生,一怒之下将其摔死。但该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否认了这一说法。
知情者:婴儿头部受重创当场身亡
据现场知情人士介绍,事发昨日上午10时20分。
两名男子去医院就医,路过就诊大楼外人行道时,发现一年轻男子在儿童保健预防注射科外不远处,手拎一婴儿双腿往水泥地面猛摔,两男子受惊之余扑上去欲夺下婴儿,但为时已晚,婴儿已头朝下被摔在路面上。两男子随即将行凶男子扑倒。
随后,医院护士闻讯紧急赶来,将婴儿抱到急救室抢救,但婴儿已因头部受重创气绝身亡。
医院方面:惨案原因不明
据一名知情女子透露,被摔死的婴儿是个男孩。当天该男子到医院进行亲子鉴定,可能鉴定结果有异,导致男子情绪失控,下此毒手。
昨天下午,深圳市该医院办公室负责人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上述说法。王女士说,当天该男子与妻子到医院的预防接种科为婴儿打疫苗,后来发生争吵,男子随即将婴儿摔死。
至于两夫妻为什么争吵,他们还不清楚,目前婴儿的爷爷奶奶还不知道孩子已死,行凶男子已被拘留,目前还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女士还说,他们没有在该医院做亲子鉴定,也可能在其他医院做了亲子鉴定。
知情者:夫妻俩无大冲突
根据病历本上登记的小孩的家庭地址,记者辗转来到罗湖区翠竹北某公寓。但在这里记者发现,住在房中的是一对年轻夫妻。据他们介绍,该房间的房东并不姓刘,也不姓欧,而是姓罗。他们称是最近才搬过来的,并不认识这对夫妻。
公寓中的公共活动场地上,数名天真活泼的孩子正在父母亲或者祖父祖母的带领下,尽情玩耍的情景,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仿佛刚刚逝去的小涵也曾在这里留下他的身影。
昨日,死者母亲欧女士的妹妹随后赶到现场。她的老板向记者透露,欧女士是广东清远人。而记者了解到,凶手刘某是河源人,今年40多岁,平时很少说话。平日里夫妻俩虽有些磕磕绊绊,但并没有发生过太大的冲突。昨日,记者多次向警方求证该案件细节,警方表示该案正在调查中,暂不便透露案情。
■悲惨一幕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医院内,一男一女带着一个小孩准备去打疫苗,那男的突然从女的怀里抢过小孩,抓住他的双脚使劲往地上摔。目击者说,当时在场的人都呆了,大家都以为这男的是疯子。当孩子被医院的保卫人员夺走后,那男的还抓住女的要往墙上撞。当保卫人员将孩子送往抢救室,并将男子拉开后,男子突然坐在地上恸哭了起来。而女子则在一旁呼天抢地哭喊:“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医院否认亲子鉴定传闻
事发后,有目击者称是一份亲子鉴定导致悲剧发生。记者随后了解到,深圳目前共有三家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合法机构,分别是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广东太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可以证实的是,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太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均未曾受理过刘的亲子鉴定事项。有目击者称,凶手是在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领取的亲子鉴定,但该院予以否定。
■记者手记
家庭问题重在防范
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竟被自己的父亲摔死。虽然目前对于事故原因仍是众说纷纭,虽然男子作案的动机还不完全明了,但事件本身已足以让人震惊、悲痛。在悲痛之余,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这样沉痛的教训,不只是对个体,更是对于整个社会的沉痛教训。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肖文全律师说,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天始,其生命与健康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是特殊的保护。而为他们提供保护的,就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如果孩子的监护人突然之间成为杀害孩子的凶手,那我们还如何保护这些毫无还手之力的孩童?
对于监护人伤害或者杀害被监护人的犯法行为,肖律师说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特别的规定。因为从刑法追究上讲,公民的生命都是平等的。非法故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死亡的,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而量刑的轻重,主要看采取手段的恶劣程度。
事实上,法律只是一种事后的追究,事前的防范更加重要。肖文全律师说,特别是对于有精神病史或者监护人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的,社区应该做好防范工作。对于那些潜藏的对被监护人有危害的因素,我们应该早发现,早监管。尽早对当事人进行疏通和引导,避免悲剧的发生。
对于该男子杀害孩童的真正动机,目前我们还不完全清楚。对该男子当时的心理状态我们也无法还原,但事后男子不停痛哭的场景还是让人触目惊心。“人在遇到重大刺激时有的会出现反常的行为。而事后他们又可能后悔不已。”心理学家如是说。悲剧已经发生,逝去的无法重生。但愿经过这样的沉痛教训,我们的社会在反思之中得到进步。作者:庄树雄陈铭马小六实习生刘婕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