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医疗机构行为不端吃“黄牌”
发布日期:2007-07-25
今天上午,市卫生局通报上半年全市医疗机构监管情况,嘉定区上海众泰医院、虹口区上海申光门诊部、上海弘安中医门诊部等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12分吃“黄牌”,今年底将暂缓校验。
今年1月1日,《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上半年被记分医疗机构有5.8%,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占三分之一。公立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占2.75%,二级医院占12.71%,一级医院占13.06%;民营医疗机构中,民营医院占20.62%,门诊部占39.52%,诊所占6.87%。
医疗机构被记分原因如下:●医疗废物管理不合要求,占15.9%
●使用未注册医师,占13.9%●未经批准在本市或外省市发布医疗广告,占10.6%
●违反国家和本市对放射诊疗的相关规定,占10.6%
●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占9.5%
因执业行为社会影响恶劣被记分有5次,一次性记分分值最高为6分。这类恶劣行为包括雇佣“医托”,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或使用假劣、过期、失效、违禁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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