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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视农民工权益
发布日期:2011-04-18

  1月5日,农民矿工关仲旭对记者说,他时常感觉胸闷,如果快走几步就会头晕。身患重症,人在异乡,又身无分文,关仲旭对南平项目部至今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做法很愤慨。

  

  去年11月30日以《一个农民矿工的维权困境》为题,报道了关仲旭在南平项目部务工时的不幸遭遇。去年12月23日和今年1月5日,又以《“感谢政府部门公正的裁决”》和《关仲旭欲卖房维权》为题进行追踪报道,持续关注此事。

  

  如今,关仲旭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据省煤矿中心医院专家介绍,尘肺病不可逆,目前,关仲旭双肺中上肺都已经严重纤维化,亟待进行相关治疗。然而现实是如此不堪,关仲旭说,从诊断病情到去年11月进行大容量肺灌洗手术花的钱都是自己出的,南平项目部一分钱也没出,没有尽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年关到了,很多债要还,至于我的后续治疗,目前还没办法去考虑,拖一天算一天,还能怎样?” 关仲旭说。

  

  南平项目部如此目无法律,不负社会责任的无耻无赖行为,当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