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子宫内膜癌患者可保留生育功能
发布日期:2014-09-23
随着妇科恶性肿瘤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保留生育功能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同时,由于诊断技术和治疗手段的不断改进,使肿瘤的早期诊断率和患者的长期存活率有了显著的提高,为部分年轻妇科恶性肿瘤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提供了可能性。那么,哪些子宫内膜癌的患者适合采用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方法呢?
一般认为,保留生育功能的子宫内膜癌患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0岁,未产或有强烈的生育愿望。
2、病理诊断为子宫内膜样腺癌或腺棘癌。
3、MRI检查无肌层浸润或宫颈受累的证据,无子宫外病灶。
4、高分化。
5、孕激素受体阳性。
6、血清CA-125正常。
7、肝肾功能正常,无药物治疗禁忌。
8、有条件密切随访,依从性好。有学者提出还应符合腹腔镜下盆腔淋巴结切除未发现有淋巴结转移的证据。
为了确保患者治疗成功,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治疗前病情评估及知情选择。
2、掌握正确的治疗方法及评估策略。
3、选择适当的辅助生育策略。
4、重视生育后和复发病例的处理。
(来源:大众卫生报)
(作者:安东建 长沙市中心医院肿瘤科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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