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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日期:2007-02-09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国家人口计生委今天透露:中国将在内地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老年夫妻缓解生活和养老面临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经济上得到实惠。

  

  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六十周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六百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直接奖励扶助的一项政策。

  从二00四年开始,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组在全国十余个省区开展了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试点。截止去年初,全国累计有一百三十五万名实行计划生育、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享有了年人均不低于六百元的奖励扶助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有关试点进行的调研评估报告称,实施这项制度“实实在在地改善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的状况,缓解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带动了大批农民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建立了计划生育新的利益导向机制,密切了干群关系和政府的威信”。 由于制度运行机制规范,政策实施有序,保证了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奖励资金安全便捷地发放到群众手中,农民的满意度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调研评估报告认为,全面推行这项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根据各地测算汇总,二00六年全国农村符合奖励扶助标准的总数约为二百万人,按照目前标准,在全国农村全面推行所需要资金总额仅为十二亿元人民币,而政府财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国财政收入已突破三万亿元,全面推进这一制度已经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