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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援助残疾儿童在最佳年龄治疗
发布日期:2007-02-14

  政府援助残疾儿童在最佳年龄治疗

  从今年起,本市户籍7岁以下(包括7岁)的残疾儿童将获得康复救助。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获救助的残疾儿童包括脑瘫、听力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及自闭症(孤独症)儿童。获救助的残疾儿童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实力外加政府补贴,选择相关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有关数据显示,本市户籍7岁以下的残疾儿童总数估计在5000至6000人之间。受家长有意回避孩子病情、轻度残疾儿童在7岁之前难以被发现等的影响,目前有关方面掌握的7岁以下残疾儿童数在2000人左右。

  

  有关专家指出,7岁以下儿童处于脑、视力、言语和整个身体的最佳生长发育期,康复潜力大、效果好,家长的愿望也最强烈。一般情况下,在这一阶段开展康复训练都会收到一定效果,很多脑瘫儿童经过康复可以坐起,直至依靠助行器迈步走路;原先大喊大叫的自闭症儿童,经过康复训练会认人等。

  

  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纳入今年的市政府实事项目。根据安排,7岁以下脑瘫儿童每年可获得康复补贴1万元,听力言语、视力、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孤独症)儿童每年的康复补贴为3000元。

  

  市残联有关人士指出,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有利于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减轻社会及其家庭的负担。这项工作现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一旦准备就绪,市残联会公布救助补贴申领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