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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年内实行卫生监督分级
发布日期:2007-10-19

  餐饮业年内实行卫生监督分级

  我国将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对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卫生信誉度评价。今年12月底前,全国95%以上的餐饮单位将实行这一制度。

  

  据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卫生部自2002年开始实施量化分级制度,但有些地方没有全面推行。各级卫生部门将在12月底前对95%以上的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部分地区实行量化分级的比例将达到或接近100%。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卫生部门将主要根据餐馆基础卫生设施和卫生状况,评定A、B、C、D四个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4个级别相对应的食品卫生信誉度依次递减、风险等级依次增加。目前,全国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实施率较高的省份是北京、山东和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