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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用公众人物名义作药品广告将上黑名单
发布日期:2007-11-28

  吉林:利用公众人物名义作药品广告将上黑名单

  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吉林省要求所有企业停止利用公众人物和专家名义作药品广告,11月30日后如有继续发布的,执法部门将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对相关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把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为坚决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吉林省各级工商部门将开展一次药品广告的集中检查,并要求对监测检查发现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的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工商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广告发布,依法从严查处。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向社会公告,并依法限制、停止和取消其广告发布权。

  

  另外,吉林省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在11月30日前停止发布含有以上内容的违法药品广告,如继续发布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对相关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把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