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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医医院名称 禁用“专治”“祖传”等字样
发布日期:2008-09-16

  规范中医医院名称 禁用“专治”“祖传”等字样

  中国将对内地中医医院和临床科室进行一次“正名”:凡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 以及宣传、暗示诊疗效果的字眼都不能在医院的名称里出现;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则不许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的的标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十二日披露这一信息时称,当前内地许多中医医院的名称不规范,科室设置名称不能体现中医特点;如不加以纠正,将严重影响中医医院的健康发展。

  

  他说,该局近期已发出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医医院不得同时使用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中医院名称中使用“中心”字样或以具体的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的、以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命名或加挂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须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以“中心”、“国医堂”等作为临床科室名称的,须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并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他强调,临床科室命名可采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里的中医专业命名,临床专业科室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也可以中医脏腑名称或者疾病、症状名称命名。

  

  许志仁透露,今年内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中医医院的医院名称和临床科室名称进行一次清理规范,引导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同时建立中医医院评价、监测、巡查和警示制度,加强对中医医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