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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为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
发布日期:2008-09-17

  福建将为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于近日出台,各级医疗机构将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医德考评结果将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按百分制进行评定,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考评内容包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等。

  

  办法规定,医务人员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诊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夸大或虚构病情和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等情形的,视情节给予不同扣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将纳入到医院管理体系,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评结果将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各级医疗机构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等处理。